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
平塘县中等职业学校简介
平塘县职业中学是国家认可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于1983年,1993年停办。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等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满足我国现代工业和第三产业对技能型人才和服务型人才的需求,1比例并轨发展。2006年,平塘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恢复重建平塘县职业中学,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富民兴县小康社会步伐,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到2012年9月,学校招生、教育教学、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培训室建设有序有效,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平塘县中等职业学校机构设置
2011年9月,平塘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县职业中学机构编制【(2011)40号文件】,学校升级为科级机构,批准县职业中学编制76人(按学生1000人计算),其中教师46人,管理人员(员工)4人,辅导员8人,校医2人,寄宿学校管理员6人,保安4人。县职业中学领导4人,其中校长1人,副校长3人。内部机构领导岗位7人,其中教务处2人,政教处1人,总务处1人,招生就业办公室2人,办公室1人。
平塘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
(一)入学
所有初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都可以进入县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学生到学校注册,学校向县教育局报告学生身份,即获得中等职业教育身份。
(二)转学
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填写《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表》。经转学批准后,经县教育局批准。
(三)休学
学生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一学期内累计休假(包括疾病、事假)时间超过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应当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有关材料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申请表》。学校同意后,可报县教育局批准。
(四)复学
学生应在学期结束后申请复学,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因传染病或精神分裂症停学的学生也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愈证明)。学校同意后,他们将被安排到下一年级。
(五)毕业
完成中等职业课计划规定的课程后,学生将被允许毕业。
平塘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目前学校教职工4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生35人,专职教师40人,中级以上职称11人。2012年4月,新招聘电子信息工程教师,专业教育结构合理,基本满足当前学校专业设置的教学需求。
平塘县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介绍介绍介绍
2015年春季学期,继续加强和巩固电子技术应用、旅游(酒店)服务管理和计算机应用三个专业,增加幼儿园教师专业。目前,学校重点建设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旅游(酒店)服务管理三个专业,其中电子技术应用和计算机应用于2012年5月通过国家教育局合格专业评价专家组评价验收,7月黔南教育局电子技术应用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基本合格。目前,县人民政府已同意并给予协调和支持,学校计划申请汽车驾驶专业。